国家标准计划《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总则》由 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浙江省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山东省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总则》国家标准(GB/T 32621-2016)于2016年4月25日颁布、2016年11月1日实施,规定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等内容,在规范社保经办业务、保障参保人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社会保险改革加快推进、统筹层次不断提升,系统行风建设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于2023年颁布实施,都对社会保险经办规范管理、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持续推进,预计2024年内全部完成。
作为社会保险标准体系中重要的通用基础标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总则》应随之修订,以更好适应工作需要,为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优化及信息系统的开发、整合。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指定、授权、委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主要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基本原则、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