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总则》由 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浙江省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山东省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优化及信息系统的开发、整合。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指定、授权、委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主要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基本原则、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