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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制作与使用要求》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05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00 危险品防护
归口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必要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平台初步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 号)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中提出“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2022年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专项工作方案》中提出推进“一企一品一码”管理的要求。

可行性:为实现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进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编码与标识技术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通过危险化学品编码与标识有利于统一化学品编码要求,实现危险化学品本体电子标识码分配的唯一性,推进一企一品一码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年,广东省全省推进开展一企一品一码工作,随后山东、黑龙江、苏州等多省市相继下发文件开展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工作。

2024年,上海、北京相继开展一企一批一码、一企一物一码的推进工作。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全国一企一品一码的顶层设计和源头赋码工作,并且在指导各地开展一企一品一码推进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助于完成该项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标识危险化学品的编码对象、编码原则、编码的结构和解析、信息标识、使用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编码及在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阶段的标识。 主要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主要介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以下简称安全信息码)的定义,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是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生成的用于标识化学品危害信息的二维码,目的是用于危害信息传递。根据扩展应用情况,信息码设计为可扩展信息的模式。 2、编码对象。编码对象是危险化学品本身,可贴附于不同的包装件上。 3、编码原则。 为保持安全信息码传递危害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安全信息码必须具有唯一性,它与登记系统的登记信息唯一关联,企业可在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更新产品安全信息,安全信息码不变。 为保证深化应用,安全信息码必须有可扩展性。设计有一企一品一码、一企一批一码、一企一物一码几种模式,即每个企业每种化学品有一个安全信息码、每个企业每种化学品每个批次有一个安全信息码、每个企业每种化学品每个包装有一个安全信息码。根据监管需要或企业实际需求可以扩充信息。 为保证生命力,安全信息码有兼容性。兼容性指与企业物料号、电子运单二维码等其他信息码有兼容性,可以促进与企业现有管理模式、其他部门监管模式互融互通。 4、编码结构和解析。 编码结构具体指出了安全信息码由固定信息码和扩展码组成。固定信息码由登记网址、危险化学品登记号组成,保证唯一性。扩展码由企事业单位自定义,可扩展可融合,便于安全信息码使用和推广。 给出了常用的扩展码的具体要求,如包装代码、日期代码、顺序代码等。 编码解析提出了公众信息和特定APP扫码信息的区别,便于监管和保护企业秘密。 5、信息标识。 信息标识的载体目前以二维码为主,后期不排除RFID的电子标签形式。 6、使用要求。 安全信息码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包含必要内容,同时提出了防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