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钢铁工业多基地制造资源协同管控系统技术要求 》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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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010 冶金综合 |
在智能制造的大环境下,借助信息技术对多基地进行一体化协同、优化管控,一直是企业信息化的难点与重点。
本标准用于指导钢铁企业实现集团化智能管控(包括一体化销售、一体化采购、一体化制造管控等)。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中重点任务之一是促进兼并重组。
目前随着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国内已形成若干家世界级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这些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如何提高企业内部多个制造基地间的协同,有必要制订冶金行业多基地协同制造管控体系架构规范,以指导企业建设完整的协同制造管控系统,以便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实现统一的跨区域、多基地的采购、销售、质量、生产组织协同,解决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与钢铁产品大规模生产之间的矛盾。
通过本标准,可以有效指导大型钢铁企业建立多基地智能协同运营管控系统,其必要性与重要性说明如下:统一销售管控模式:通过建立统一的销售管控平台,可以统一销售模式,统一用户服务模式,协调解决各基地生产能力的不平衡性,实现对多基地销售资源和产能资源的综合性平衡。
如果没有统一多基地系统平台,就无法实现合同分配的多基地统筹优化,通过建立统一的多基地系统平台,实现规范化、系统性的产线分配模型,才能实现各生产基地资源的综合性平衡。
统一采购管控模式:通过建立统一的采购管控平台,可以共享供应商信息,共用采购渠道,统一采购模式,实现规模化采购以减低采购成本。
另外通过实时掌控各生产基地的原料库、备品备件库的库存现状,有效实现跨基地各原料与备品备件库的统一调配。
统一质量放行要求:通过建立统一的质量管控平台,在对外同品牌的前提下,可以有效保证对用户端的质量同质,即使有制造基地制造能力不足,也可以通过统一的放行要求,将材料卡在厂内,不影响用户使用,对内通过统一质量放行要求,倒逼制造能力较弱的基地快速提升。
统一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如果各生产基地系统平台异构,在制造能力对标过程中会出现同一个指标项在不同基地的算法差异,导致对标结果失真。
统一平台后可实现统一的、规范的、透明的对标评价,以此倒逼制造基地能力提升,加快同质化进程。
本标准主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对集团管控模式进行综合性说明,比对不同模式的优缺点,并提供最佳实践;针对不同的管控模式,建设性提出不同的组织架构模型;在集中管控前提下,集团系统与各基地系统的业务分担,以及需要解决哪一些业务问题。
多基地信息化架构模型,包括在云环境如何建设统一的管控平台,应该解决哪一些技术性问题。
集中管控系统功能说明,为钢企与相关研究单位提供资料性参考资料。
本标准用于指导钢铁企业实现集团化智能管控(包括一体化销售、一体化采购、一体化制造管控等)。规定了冶金行业多基地协同制造的管控体系架构,多基地协同运作下的一体化采购、一体化销售、协调生产制造等功能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集团管控模式说明 2.组织架构模型说明 3.集中管控功能与基地功能的业务分担 4.多基地信息化架构模型 5.集中管控系统功能说明 5.1一体化采购,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代码体系及主数据管理、需求及采购计划、寻源管理、采购订单管理、收货管理、结算管理、库存管理等; 5.2一体化销售,包括客商管理、价格管理、需求及销售计划管理等; 5.3协同生产制造,包括质量前期策划、合同质量评审、质量设计、质量过程控制、质保书管理、工序质量管理、资源计划、合同管理、库存管理等; 6.属地制造管理系统功能说明,简单的说明属地的业务功能,包括制造管理系统,各MES系统功能。 7.集中管控系统与属地系统的系统接口,主要罗列说明集中管控系统与属地制造管理系统,MES系统之间的接口关系。 8.信息化系统部署架构模型,主要说明硬件架构方式及相关主流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