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钢铁工业多基地制造资源协同管控系统技术要求 》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赛迪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385-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27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智能制造的大环境下,借助信息技术对多基地进行一体化协同、优化管控,一直是企业信息化的难点与重点。

本标准用于指导钢铁企业实现集团化智能管控(包括一体化销售、一体化采购、一体化制造管控等)。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中重点任务之一是促进兼并重组。

目前随着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国内已形成若干家世界级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这些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如何提高企业内部多个制造基地间的协同,有必要制订冶金行业多基地协同制造管控体系架构规范,以指导企业建设完整的协同制造管控系统,以便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实现统一的跨区域、多基地的采购、销售、质量、生产组织协同,解决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与钢铁产品大规模生产之间的矛盾。

通过本标准,可以有效指导大型钢铁企业建立多基地智能协同运营管控系统,其必要性与重要性说明如下:统一销售管控模式:通过建立统一的销售管控平台,可以统一销售模式,统一用户服务模式,协调解决各基地生产能力的不平衡性,实现对多基地销售资源和产能资源的综合性平衡。

如果没有统一多基地系统平台,就无法实现合同分配的多基地统筹优化,通过建立统一的多基地系统平台,实现规范化、系统性的产线分配模型,才能实现各生产基地资源的综合性平衡。

统一采购管控模式:通过建立统一的采购管控平台,可以共享供应商信息,共用采购渠道,统一采购模式,实现规模化采购以减低采购成本。

另外通过实时掌控各生产基地的原料库、备品备件库的库存现状,有效实现跨基地各原料与备品备件库的统一调配。

统一质量放行要求:通过建立统一的质量管控平台,在对外同品牌的前提下,可以有效保证对用户端的质量同质,即使有制造基地制造能力不足,也可以通过统一的放行要求,将材料卡在厂内,不影响用户使用,对内通过统一质量放行要求,倒逼制造能力较弱的基地快速提升。

统一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如果各生产基地系统平台异构,在制造能力对标过程中会出现同一个指标项在不同基地的算法差异,导致对标结果失真。

统一平台后可实现统一的、规范的、透明的对标评价,以此倒逼制造基地能力提升,加快同质化进程。

本标准主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对集团管控模式进行综合性说明,比对不同模式的优缺点,并提供最佳实践;针对不同的管控模式,建设性提出不同的组织架构模型;在集中管控前提下,集团系统与各基地系统的业务分担,以及需要解决哪一些业务问题。

多基地信息化架构模型,包括在云环境如何建设统一的管控平台,应该解决哪一些技术性问题。

集中管控系统功能说明,为钢企与相关研究单位提供资料性参考资料。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用于指导钢铁企业实现集团化智能管控(包括一体化销售、一体化采购、一体化制造管控等)。规定了冶金行业多基地协同制造的管控体系架构,多基地协同运作下的一体化采购、一体化销售、协调生产制造等功能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集团管控模式说明 2.组织架构模型说明 3.集中管控功能与基地功能的业务分担 4.多基地信息化架构模型 5.集中管控系统功能说明 5.1一体化采购,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代码体系及主数据管理、需求及采购计划、寻源管理、采购订单管理、收货管理、结算管理、库存管理等; 5.2一体化销售,包括客商管理、价格管理、需求及销售计划管理等; 5.3协同生产制造,包括质量前期策划、合同质量评审、质量设计、质量过程控制、质保书管理、工序质量管理、资源计划、合同管理、库存管理等; 6.属地制造管理系统功能说明,简单的说明属地的业务功能,包括制造管理系统,各MES系统功能。 7.集中管控系统与属地系统的系统接口,主要罗列说明集中管控系统与属地制造管理系统,MES系统之间的接口关系。 8.信息化系统部署架构模型,主要说明硬件架构方式及相关主流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