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由 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浙江省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山东省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作出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制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国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推动各省统一省内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办事指南,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18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编制了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服务事项清单化、指南规范化。
2020年11月,《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标准的制定实施,将有效推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受委托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参照执行。主要规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的分类、名称及各个事项的办理环节、办事材料、时限、办理层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