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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流动仲裁庭服务规范》由 TC131(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3256-T-31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8-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6-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7-1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40 劳动、就业
归口单位
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动仲裁庭”办案工作。 2、主要技术内容 1)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了GB/T 40550-202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术语。 2)术语和定义 为方便使用,依据GB/T 40550-2021对部分术语进行描述。 3)管理要求 规定了机构、仲裁员、记录人员、流动仲裁庭仲裁员、流动仲裁庭设施设备、场地要求和设置、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旁听人员要求、流动仲裁庭室外围观人员要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内容。 4)流动仲裁庭工作程序 规定了仲裁申请、受理申请、确定流动仲裁庭地址和开庭方式、庭前准备、庭中审理、庭后裁决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