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和钢带》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板钢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
本次标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我国汽车大梁钢品质,淘汰落后钢种,弥补缺少的技术指标、修订不合理的指标,推进我国高品质汽车大梁钢的应用,助力我国汽车产业的向高强化、轻量化及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国际竞争力、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持。
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和钢带标准修订的意义重大,因为汽车大梁用钢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汽车产业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汽车大梁钢技术水平也代表着汽车制造水平。
目前先进的汽车大梁钢种在我国已经大量应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了冲压折弯开裂、强韧性不匹配等缺点。
一套健全合理的GB/T3273《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和钢带》标准,将有利于提升我国汽车钢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酒钢作为我国生产汽车大梁钢的主要企业之一,其新技术一直引领着我国汽车大梁钢产品以及标准的发展方向,多个主要牌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在2015年,酒钢主编修订并通过了GB/T 3273—2015;近十年间,酒钢汽车大梁钢带在向国内商用车主机厂供货60余万吨,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
《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和钢带》标准修订可满足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我国商用车的设计、建造提供更好的选材标准,为迎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本标准的范围是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和钢带。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大梁钢的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与GB/T 3273—2015相比,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1.删减三个低牌号钢种,适应主流应用形势,淘汰落后的钢种; 删减370L、420L、440L三个低强度淘汰牌号。 2.调整了钛、铝含量测定方法引用文件,规范检测; 3.调整了钢中带状组织的评定方法引用文件,规范检测; 4.结合炼钢工艺的进步,对P、S等有害元素要求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合理规范,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将P、S的含量0.025%、0.015%调整至0.020%、0.012%。 5.对部分牌号的C含量进行调整,以提高加工的加工使用性能; 调整510L、550L碳含量至0.12%以下。 6.调整了5个牌号的力学性能的要求,提高产品的加工性能; 主要为调整提升600L、650L、700L、750L、800L延伸率指标1%。 7.调整残余元素含量要求,提高Cr、Ni、Cu含量上限至0.50%,结合产品使用要求及工况,提高汽车大梁钢带的性能稳定性及耐腐蚀性能; 8.更新了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相近牌号的对照标准版次,更新为EN 10149-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