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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保健食品原料 吡啶甲酸铬》由 TC466(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中国保健协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5-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40
67 食品技术
67.040 食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铬作为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之一,参与骨骼形成、蛋白质合成、糖脂代谢等多种生理功能。

铬分为无机铬和有机铬两大类,有机铬生物利用率较高,其中,尤以吡啶甲酸铬的吸收最为理想。

吡啶甲酸是人和哺乳动物肝脏、肾脏内产生的氨基酸代谢产物,并大量存在于牛奶等食物中,其与Cr3+紧密结合形成吡啶甲酸铬。

尽管铬元素自然存在于某些食品中,但通常认为正常膳食铬的摄入量不足,需要以吡啶甲酸铬的形式作为膳食摄入铬的补充。

吡啶甲酸铬作为一种有机三价铬物质,适量补充可以有助于降低血糖和血脂水平,缓解糖代谢和脂代谢紊乱的有关症状,具有抗炎、抗氧化潜能,已普遍应用于保健食品中,并已成为仅次于钙补充剂的第二大营养素补充物质。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营养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保健食品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规模逐渐扩大,成为我国食品产业中发展较快的门类之一。

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保健食品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的好机遇,但是,现有的保健食品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难以支撑保健食品产业高速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国尚无食品级吡啶甲酸铬原料相关国家标准、药典标准或行业标准,增加了原料和相关产品的监管难度,国内的生产企业也因无标准可依而难以取得保健食品用吡啶甲酸铬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定程度限制了吡啶甲酸铬原料的发展,国内众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不从国外采购原料,使得原料供应风险、生产成本、生产周期大大增加,不利于追溯管理与产品质量控制。

吡啶甲酸铬质量标准缺失不利于监管部门对原料生产及使用企业的合法监管,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中面临无标准可循、无监管依据的尴尬局面,影响了含吡啶甲酸铬原料保健食品的研发和注册,阻碍了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

为解决标准缺失带来的种种问题,推动和引导我国含吡啶甲酸铬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吡啶甲酸铬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保证相关产品质量,有必要建立吡啶甲酸铬国家标准,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规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吡啶甲酸铬原料国家标准的建立,有助于提高保健食品注册效率,加快扩充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促进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生产监管的紧密衔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生产质量,有效推进保健食品的规范质量控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为保健食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扩大吡啶甲酸铬原料影响力、促进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保健食品原料吡啶甲酸铬的质量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保健食品原料吡啶甲酸铬的生产、检验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