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石材》由 609(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 、中国石材协会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15 矿物材料和产品 |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及石材制品产品碳足迹评价统一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包括产品碳足迹评价的系统边界、功能单位、数据收集方法、质量要求以及碳足迹计算。适用于天然石材、合成石材等。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本标准明确了石材产品的碳足迹评价方法,规定了计算石材产品碳足迹的过程,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以及产品碳足迹的计算。其中在评价范围内规定功能单位见下,提出了以原材料获取、能源获取、利废原料获取、运输以及石材生产过程组成的系统边界。 明确提出了产品碳足迹中数据采集、数据计算以及分配过程等计算过程。 明确提出了石材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的要求。规定依据本标准编制碳足迹应包括的一些内容。 附录A为初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信息的规范性附录,包括对初级活动水平书记采集质量的要求以及采集表。 附录B为次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信息的规范性附录,包括对次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质量的要求以及采集表。 附录C是对数据质量评价体系的资料性附录,可采用该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 附录D罗列了二氧化碳、甲烷以及氧化亚氮三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