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热发电》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编制单位 | 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标准互认有需求 |
标准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光热发电项目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核算的系统边界与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以及因子使用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光热发电生命周期碳排放量以及碳排放因子的计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共给出光热发电、生命周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当量、全球增温潜势、系统边界、功能单位等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基本原则 本文件应遵循GB/T 24040-2008和GB/T 24044-2008对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学的基本要求,并遵循ISO 14067:2018和PAS 2050:2011等对碳足迹评价的规定。同时,如果存在相关的产品碳足迹-产品类别规则,应遵循ISO/TS 14027:2017有关产品种类规则的要求。 4.2 基本流程 本文件的基本流程包括:系统边界和核算范围的确定、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因子使用规则等。 4.3功能单位 本文件功能单位为 1kW·h,即光热发电提供 1kW·h 的电能。 5. 系统边界和核算范围 本章主要描述光热发电项目生命周期碳排放的系统边界和核算范围,其中系统边界为“摇篮到坟墓”,包括原材料获取加工阶段、光热设备制造阶段、物料设备运输阶段、建设安装阶段、运营维护阶段、回收处置阶段;核算范围分别量化每个阶段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净购入热力等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不考虑碳汇损失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汇总得到总碳排放量。 5.1 系统边界 5.1.1 原材料获取及加工阶段 5.1.2 设备制造阶段 5.1.3 物料设备运输阶段 5.1.4 建设安装阶段 5.1.5 运营维护阶段 5.1.6 回收处置阶段 5.2 核算范围 5.2.1 概述 5.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2.3 过程排放 5.2.4 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6. 核算方法 6.1 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化 6.2 原材料获取及加工阶段碳排放量 6.3 光热设备制造阶段碳排放量 6.4 物料设备运输阶段碳排放量 6.5 项目建设阶段碳排放量 6.6 运营维护阶段碳排放量 6.7 回收处置阶段碳排放量 6.8 碳排放因子计算 7. 数据质量管理 7.1 数据收集原则 7.2 数据收集优先顺序 7.3 数据分配程序 7.4 数据取舍准则 7.5 数据清单收集 8. 因子使用规则 9. 报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