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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风力发电》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5-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标准起草单位 电力碳足迹因子可用于组织和产品碳足迹的计算,同步制定外文版有利于对进口产品的碳足迹核算与管理。

目的意义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电力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

目前,我国仅对燃煤发电企业在生产运营阶段的碳排放有政策管理要求,而风力发电过程被认为是近领碳排放。

但对于电力供给端而言,仅仅在发电环节实现“零碳”并不足以支撑碳中和远景目标的达成,关注电力生命周期碳排放水平,促进发展成为真正的“零碳能源”,对我国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乃至零碳能源体系,推动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鉴于未来风电将承担我国主体能源的责任和义务,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推动风电成为真正的“零碳能源”,关注点不应仅仅局限于发电过程。

从生命周期角度出发,风力发电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占比最高,对环境产生的间接影响不容忽视。

随着未来我国风力发电总体规模的大幅增长,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不断降低各环节碳排放水平,是风电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使命。

目前已有部分学者及研究机构开展了风力发电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研究,而生态环境部于4月28日召开的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也提到正在组织开展电力碳足迹因子研究,但目前在功能单位、系统边界确定以及核算方法等方面仍缺少较多的分歧,因此有必要开展《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核算指南 风力发电》的编制工作,对风力发电碳排放因子核算的范围、边界、核算方法等进行统一规定,其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反映和量化风电产品生命周期内各阶段的排放和资源消耗,指导生产过程及供应链体系的优化; 2、促进技术革新,推动研发和推广低碳材料、低耗能工艺、智能化运维等技术手段,减少风电项目生命周期碳排放; 3、促进我国风电产业链条中各类企业重视自身绿色低碳能力建设、降低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程度,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并逐步与国际各相关机制接轨,降低国际贸易中的市场经营风险; 4、促进国际合作与标准化,国际间关于风电碳足迹评估与减排路径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推动统一的核算方法和技术标准的形成; 5、助力完善绿色金融政策、税收优惠措施等激励机制,支持风电产业向低碳发展转型; 6、科学量化风电产品的碳足迹,准确评估光伏发电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贡献,并促进下游用户对于绿电的选择与直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清洁度和能效水平; 7、促进碳排放因子相关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助力实现风电碳足迹的精细化管理,为决策者提供实时准确的参考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风力发电(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核算的系统边界与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以及因子使用规则。 2、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内容为规定风力发电生命周期碳排放因子核算的系统边界与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以及因子使用规则。 系统边界与核算范围:明确风力发电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的边界范围,包括立项、设备获取、设备物料运输、建设安装、运营维护以及废弃处置等阶段;识别风力发电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主要碳排放源,如能源消耗、设备获取、设备运输等。 核算方法:依据国际国内标准和相关规则规定风力发电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因子的核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数据质量管理:提出各阶段数据收集项目及其数据要求,包括各阶段的材料用量、活动和排放因子数据等。 因子使用规则:给出不同层级风力发电碳排放因子的使用场合以及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