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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力发电》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5-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适用于国内水电项目也适用于我国在海外的水电投资,指导海外水电项目开展碳核算,融入当地碳管理体系,具有广泛需求

目的意义

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其产能过程并不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衡量水电能源生产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通过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予以确定。

开展生命周期水电工程项目碳足迹核算也是确证水电工程项目清洁能源属性的根本,对推进国家“双碳”战略、支撑水电行业ESG体系建设、推进水电企业碳资产管理等具有重大意义。

水电工程项目碳足迹并不等同于水库温室气体排放量,其在系统边界、评估评价方法学构建等方面,与水库温室气体通量监测、净排放量评估等存在显著区别。

尽管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供了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ISO14067-2018)可供参考,但其针对水电工程项目的适用性不强,仍需改进完善。

因此,为支撑水电工程项目开展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需制定相关评价技术指南。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将提供水电工程碳足迹核算实施流程,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排放因子与计算方法,水电工程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清单编制、评估报告编制与结果分析等内容。 该指南适用于以开发河川水能资源为主的水电工程项目,其他水利工程,如灌渠、闸坝、塘坝等 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