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99 其他钢铁产品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标准的制定用于作水泥混合材、砂浆和混凝土掺合料的钢渣粉,国外暂未有相关标准。 |
a)标准的修订以践行双碳战略,实现多协会协同和上下游行业协同,推进跨产业融合,实现大宗工业固废再利用和循环经济,共同推动钢渣在水泥行业中科学、合理、规范的资源化利用。
b)钢渣在水泥中的应用受到很大限制,在此背景下,GB/T 20491的修订显得尤为重要。
与水泥行业共同修订GB/T 20491,严格制定作水泥混合材的钢渣粉各项技术指标,保证掺加钢渣混合材水泥的体积安定性,规范钢渣作水泥混合材的掺量,为下一步GB175修订纳入钢渣粉作通用水泥混合材做好技术准备。
c)此次修订也同步申请该标准外文版的翻译工作,主要原因是中国的钢渣处理技术和资源利用技术走在世界前列,急需扩大影响,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钢铁行业走出去的精神。
加快修订此标准,可以更快提升“一带一路”战略中钢渣高价值资源化利用的绿色低碳水平。
钢渣生产钢渣粉用作混凝土掺合料,可以有力支撑水泥和混凝土行业的低碳生产,节约等量高耗能高排放的硅酸盐水泥熟料,减排大量CO2、SO2和NOX。
按我国目前的熟料生产水平,每生产1吨熟料,需要1.26吨石灰石、107kg标煤和30kW·h电,共排放865.8kgCO2,而生产1吨钢渣粉,仅需要17kg标煤和50kW·h电,排放87.9kgCO2。
因此在混凝土中大量掺加钢渣粉代替水泥和熟料,可以大幅减少石灰石和标煤的使用,减排CO2。
以我国2023年产生的1.4亿吨钢渣计,其中20%磨细用作混凝土掺合料,不仅可以为钢渣粉生产企业带来28亿元的收入,还可以为混凝土生产企业减少56亿元的原材料成本,还可节省3528万吨石灰石、252万吨标煤,减排2178.12吨CO2,在实现钢渣高价值利用的同时,也实现了水泥和混凝土行业的低碳绿色生产。
适用范围:适用于作水泥混合材、砂浆和混凝土掺合料的钢渣粉。 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2术语和定义;3技术要求;4试验方法;5检验规则;6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7附录。 修订项目应说明拟修订的内容,与原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钢渣粉的适用范围。原标准中钢渣粉的适用范围为水泥和混凝土,此次修订扩大至水泥、砂浆和混凝土。 (2)更改了“钢渣粉”的术语和定义。原标准中钢渣粉定义为转炉钢渣和电炉钢渣,此次修订扩大至转炉钢渣、电炉钢渣和精炼铸余渣,主要原因是另有精炼渣粉作水泥和混凝土掺合料的国家标准GB/T33813-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精炼渣粉》,钢铁行业内也将精炼铸余渣归为钢渣范畴,且主要技术指标与GB/T20491中相差不多,故此次修订也同时代替GB/T33813。 (3)技术指标中增加了初凝时间比不大于200%的规定作为选择性指标。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某些钢厂的转炉渣中磷含量较高,会显著延长初凝时间,不利于混凝土施工,因此参照GB/T18046《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增加初凝时间比的规定。 (4)技术指标中增加了需水量比。主要原因是精炼渣粉中熟石灰数量较多,可能会造成钢渣粉需水量大增,进而影响水泥和混凝土的流动性,因此采用需水量比来保证钢渣粉的品质。 (5)技术指标中将三氧化硫含量调整至3.5%。原4.0%指标是考虑到粉磨钢渣粉时掺加石膏提高活性,但实际生产钢渣粉时一般不添加石膏。 (6)附录A中的A4.1步骤中“烘干至恒量”,可改为“烘干2h”。原因是需要反复称量确认达到恒重,但没有操作性。 (7)更改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和检验水泥。鉴于GB/T750《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已于2023年修订,将水泥试件的压蒸制度从先沸煮后压蒸,调整为不沸煮直接压蒸,另外考虑到压蒸釜作为特种设备,升温、保温3h、降温和测长的时间较长,已基本占满一个工作日时间,不宜增加压蒸时间。同时也有大量试验数据表明,钢渣直接压蒸3h和压蒸6h的膨胀率区别不大,因此改为3h压蒸。另外,考虑到标准的适用性,活性指数、安定性等试验用检验水泥调整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