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钢渣 氧化镁含量的测定》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99 其他钢铁产品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标准的制定用于指导钢渣中氧化镁含量的测定,国外暂未有相关标准。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适用于钢渣中(0.50%~30%)氧化镁含量的测定。 试样用盐酸、氢氟酸溶解,冒高氯酸烟赶氟,过滤后残渣用混合熔剂熔融,稀盐酸浸取,以氨水分离铁、铝、钛,加入过硫酸铵分离锰。分取部分滤液,以钙羧酸作为指示剂,用乙二胺四乙酸(EDTA)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全钙量,以酸性铬蓝K和萘酚绿B作混合指示剂,用乙二胺四乙酸(EDTA)标准滴定溶液滴定钙和镁合量后计算试样中氧化镁含量;或以稍过量的EGTA标准滴定溶液掩蔽钙,用环已烷二胺四乙酸(CyDTA)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氧化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