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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测控装备智能化通用技术要求》由 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415-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27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持续增长,装备制造业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国家高度重视装备制造业发展,强调装备制造业是国之重器,实现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不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行业是一个横跨传统行业的新兴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相比于传统产业,其产品呈现“自动化”“智能化”特征。

测控装备指具备测量、控制和信息传输功能的装备,是实现数据采集与分析、控制执行的核心载体。

而测控装备的分类与智能化表征现阶段还比较模糊,对其智能化功能的归纳描述对于推动测控装备的创新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测控装备智能化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能够对测控装备的定义和分类有更清晰的界定,为测控装备和智能化特征提供完整的定义和要求,以便于后续为测控装备智能化的水平指标与分级评价提供指导。

推动市场规范化与快速发展来推进与支撑测控装备智能化的规模化应用与产业发展,逐步建立测控装备智能化测评核心技术和相关政策规划。

促进产品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推动行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测控装备智能化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测控装备和智能化的术语和定义、测控装备分类、技术要求及相关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测控装备智能化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通过充分调研我国测控装备的分类,提取测控装备智能化的核心要素与基本功能,包括:智能感知、监测与诊断、控制与优化、交互与协同、互联与集成、数字建模与仿真、数据与信息服务等智能特征,围绕每个智能特征确定测控装备智能化的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