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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成效评价规范》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一窗(北京)互联网科技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81-T-4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9-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0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成效监测规范》(以下简称《监测规范》)重点构建涵盖“可办、好办、易办”及服务满意度的“高效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成效多维度监测体系,确保每个“一件事”重点事项均可监测,形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实施、监测、反馈、改进全流程闭环。以评促改,切实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监测规范》确立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成效监测的基本原则、监测内容、监测数据来源,规定了监测流程、监测结果运用的要求。适用于“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及重点事项涉及的单一事项服务成效的监测。 (一)基本原则 “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监测应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安全可控、动态持续的原则。 (二)监测内容 从“一件事”重点事项“可办”度、“一件事”重点事项“好办”度、“一件事”重点事项“易办”度、企业群众“好差评”满意度角度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成效监测指标体系划分为四个维度。其中,“可办”重点监测“一件事”重点事项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全渠道、全流程可办情况。涉及关联事项集成可办、容缺事项承诺可办、异地事项跨域可办、政策服务免申可办的情况;“好办”重点考察“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的落实情况;“易办”重点考察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流程应用情况,包括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客服、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增值服务、无障碍服务、电子证照便利化应用开展情况;企业和群众“好差评”满意度通过问卷方式对办事体验进行满意度调查,重点监测服务友好度、服务专业度以及“好差评”等监测情况。 (三)监测数据来源 《监测规范》明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效能监测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如公开获取、系统核查、现场核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 (四)监测流程 《监测规范》中明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监测流程应按监测准备、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分析、编制监测报告等步骤开展。 (五)监测结果运用 《监测规范》中明确了可从统计分析、结果反馈、持续改进等方面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