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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大中型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由 TC175(全国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210-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0-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0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4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40 水力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该推荐性国家标准为2012年发布并实施,经过近10余年的发展,水电机组产品结构、防护要求均有所变化,包装要求相应提高;可采用的包装材料、辅材种类增多;包装箱件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可采取的防护包装措施更多;包装试验方法、设备、项目均有所变化;运输要求、装载加固、运输交接、保管要求、仓储条件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也有很大变化。

为适应目前情况下大中型水电机组产品包装、运输和保管的新要求,更好的为水电行业机电设备制造厂提供指导性技术规范,建议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水电机组零部件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机组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交接验收和工地保管。小型水电机组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交接验收和工地保管可参照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对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材料、包装辅材、包装箱结构、防护包装要求、内包装加固等方面制定基本指导性规定;对包装试验、交接资料制定基本要求;对运输基本要求、装载加固、装运、运行、卸装、运输交接、保管基本要求、仓储条件、开箱验收交接等方面制定基本指导性规定。 3、与上一版国标相比,主要修订以下技术内容: ——增加了大中型水电机组定义范围(见第1章); ——更改了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GB 150和已作废的GB/T 6980、GB/T13041共计3个引用文件,增加GB 15603、GB 12463共计2个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组合包装”、“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见第3章); ——更改了箱装部件间隙规定(见5.1.6,2012年版的4.1.6); ——增加了“仪器、仪表等电器设备”的基本要求(见5.1.8); ——更改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见5.1.9,2012年版的4.1.8); ——更改了“木质包装检验检疫”的基本要求(见5.1.10,2012年版,4.1.9); ——删除了包装主材中的“菱镁砼”、“钙塑瓦楞板” 内容 (见2012年版的4.3.1第 i和k条); ——删除了包装箱之普通木箱关于“菱镁砼箱”、“钙塑瓦楞箱” 内容 (见2012年版的4.4.1); ——更改了钢结构包装箱的表面处理要求(见5.4.2,2012年版的4.4.2); ——更改了防止包装箱起吊受损的方式(见5.4.4,2012年版的4.4.4); ——增加了“空运包装箱”的基本要求 (见5.4.7); ——更改了防水包装的防护要求(见5.5.1,2012年版的4.5.1); ——更改了防潮包装的防护要求(见5.5.2,2012年版的4.5.2); ——更改了防锈包装的防护要求(见5.5.3,2012年版的4.5.3); ——更改了防震、防碰、防磨包装的防护要求(见5.5.5,2012年版的4.5.5); ——更改了包装零部件的摆放原则(见5.6.1,2012年版的4.6.1); ——更改了包装零部件的加固原则(见5.6.2,2012年版的4.6.2); ——更改了包装零部件的加固方式(见5.6.3,2012年版的4.6.3); ——更改了包装试验的前提条件(见5.7.1 c,2012年版的4.7.1 c); ——更改了包装试验样品数量的要求(见5.7.3,2012年版的4.7.2); ——更改了装箱交货明细表要求(见5.8.1.1,2012年版的4.8.1.1); ——更改了装箱清单内容(见5.8.1.2,2012年版的4.8.1.2); ——更改了零部件成品标识卡的内容(见5.8.1.3,2012年版的4.8.1.3); ——更改了交货标识为箱件标识 (见5.9,2012年版的4.9); ——更改了发货清单的内容(见5.10.2,2012年版的4.10.2); ——更改了大件运输的要求(见6.1.3,2012年版的5.1.3); ——更改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求 (见6.1.6,2012年版的5.1.6); ——更改了装载加固要求(见6.3,2012年版的5.3); ——更改了箱件交接单要求(见6.7.2,2012年版的5.7.2); ——更改了箱件工地存放的基本要求(见7.1.3,2012年版的6.1.3); ——更改了密封包装件保管要求(见7.1.4,2012年版的6.1.4); ——删除了压力容器的仓储保管要求(见2012年版的6.1.6); ——更改了恒温恒湿库(A级)定义及使用对象(见7.2.1,2012年版的6.2.1); ——更改了棚库(C级)定义及使用对象(见7.2.3,2012年版的6.2.3); ——更改了露天库(D级)定义及使用对象(见7.2.4,2012年版的6.2.4); ——增加了新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类别 (见7.2.5); ——增加了零部件工地仓储推荐表 (见表1); ——更改了开箱验收交接要求(见7.4.2,2012年版的6.4.2); 4、修订的主要理由: 经过近10余年的发展,该标准里面针对大中型水电机组产品包装、运输和保管的相关要求、措施方法、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均需结合目前的水电行业发展实际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