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防护服装 机械防护服》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4(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新兴际华(北京)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谐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科旭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蓝天鹤舞控股有限公司 、邦威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10 防护服装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结构,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防护服装分技术委员会”)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个体防护标委会”)的指导下,按照《安全生产标准优化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对归口的标准及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及复审。
《工作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扩大强制性标准规模,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化技术支撑。
《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现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修订计划开展优化评估,到2023年底,形成优化评估清单,通过转化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保留一批,优化安全生产标准结构;到2025年底,争取将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占比提升至90%,完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基于《工作方案》的上述要求,防护服装分标委秘书处制定了归口的22项安全生产标准及1项标准计划项目优化评估工作计划,成立了标准优化评估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防护服装分标委全体委员和专家。
经过信息收集分析、初步方案商定、会议讨论等环节,形成了评估结论及工作报告。
评估结论及工作报告上报至个体防护标委会,并经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批准同意。
近年来,我国制修订了一批防护服装标准,初步形成了我国防护服装标准体系,根据体系表,分为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五大类。
在标准体系中,防机械伤害的防护服装产品标准暂未制定。
通过制定该强制性标准,可以规范机械防护服的产品质量和性能,为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和产品适用的管理提供支撑,可有效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刀具及作业环境各类机械危害因素带来的割伤、刺伤等机械性危害,有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促进国际贸易和合作。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械防护服的要求、测试程序、标识、包装及储存等内容。适用于与一起使用的防护服装、防护围裙、裤子和背心,以及在事故中为身体部位提供类似保护的其他服装。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与定义、要求(包括无害性、尺寸、人体工效学要求、单位面积质量、抗穿透性能、耐切割性能等)、测试程序、标识、包装及储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