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防护服装 阻燃和热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4(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国联劳动防护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祐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优普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春晖制衣有限公司 、上海谐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百护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东营红星劳保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10 防护服装 |
阻燃和热防护服包含阻燃服、焊接服、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防电弧服、隔热服等,阻燃服用于防护作业过程中的明火、火花和火灾危害对人体躯体的伤害;焊接服用于防护焊接过程中的熔融物质(小熔滴)及其热伤害;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用于防护工作过程中的飞溅熔融金属(大熔滴)对人体躯体的伤害;防电弧服是用于保护可能暴露于电弧危害中人体躯干、手臂部和腿部的防护服;隔热服用于避免作业过程中火焰、高热物体及辐射热对人体躯体的伤害。
阻燃和热防护服产品广泛应用在煤矿、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烟花爆竹、化工、烟草、非煤矿山、造船、汽车、建材、机械、轻工、煤矿、非煤矿山、电力等行业各类存在火焰和热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
阻燃和热防护服属于在危险作业环境起到防护作用的一类专业防护服装,只有对其选择、使用、维护具备专业知识,才能充分发挥防护作用。
目前国内已经制定了阻燃及热防护系列产品标准,规定了各种服装的技术要求,但是缺失对防护服装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的规定。
用人单位及作业人员在选择、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知识,会出现错用、误用的问题,并可能导致在防护服装的防护性能不足的情况下依然使用,对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直接造成伤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结构,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防护服装分技术委员会”)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个体防护标委会”)的指导下,按照《安全生产标准优化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对归口的标准及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及复审。
《工作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扩大强制性标准规模,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化技术支撑。
《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现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修订计划开展优化评估,到2023年底,形成优化评估清单,通过转化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保留一批,优化安全生产标准结构;到2025年底,争取将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占比提升至90%,完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基于《工作方案》的上述要求,防护服装分标委秘书处制定了归口的22项安全生产标准及1项标准计划项目优化评估工作计划,成立了标准优化评估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防护服装分标委全体委员和专家。
经过信息收集分析、初步方案商定、会议讨论等环节,形成了评估结论及工作报告。
评估结论及工作报告上报至个体防护标委会,并经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批准同意。
建议制定《防护服装 阻燃和热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并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涉及的是阻燃和热防护服装的管理,规定了防护服装的选择、使用、维护要求,确保使用人单位、作业人员选择的阻燃和热防护夫防护服装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防护功能,进而保护作业人员的人体健康和安全。
该标准属于《工作方案》中提升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占比的领域,建议强制。
通过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规范和指导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合适的防护服装、正确使用和维护防护服装,有效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免受火灾、火焰轰燃、电弧、熔融金属等危害,并支持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阻燃和热防护服的选择、使用、维护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阻燃和热防护服的选择(总则、火焰及热伤害危害因素的评估和辨识)、阻燃和热防护服的使用(使用前的培训要求、使用时的要求、使用前及使用后的检查要求、使用记录要求)、阻燃和热防护服的维护(总则、清洁要求、洗消要求、保养要求、报废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