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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由 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青岛海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160-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8
申报日期
2024-05-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03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四机一脑)量达到1.8亿到2亿台,并以每年平均20%的数量持续增长,家电更新换代将产生千亿元的市场规模,对推动国内新一轮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2022年,规范拆解废旧家电产品8400万台。

自2019年国务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来,行业出现一批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质的企业,规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量明显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高。

但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尚不完善,行业内缺乏规范的回收管理标准,制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的健康发展。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参与回收目标制行动的企业的回收目标。

规范回收目标约1700万台,占我国全年报废拆解量的20%,六家企业分别是海尔、美的、TCL、格力、海信、长虹,2023年六大家电企业已完成回收目标,成效显著。

本标准项目的制定将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提供参考依据,引导企业规范健康的回收行为,为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减少或避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焚烧或随意露天堆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正规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成本、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旧电器电子回收服务评价规范的基本要求、评价要求、评价方式与结论、评价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旧家用电器产品回收服务活动的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流程、收集、暂存、运输及管理要求,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提出全面要求。本标准从安全、节能、环保、信息保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要求充分考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特点,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其中,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网点回收;售后服务网点回收;社区回收;互联网回收;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回收;直接从生产企业回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回收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