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由 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青岛海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旧电器电子回收服务评价规范的基本要求、评价要求、评价方式与结论、评价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旧家用电器产品回收服务活动的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流程、收集、暂存、运输及管理要求,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提出全面要求。本标准从安全、节能、环保、信息保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要求充分考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特点,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其中,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网点回收;售后服务网点回收;社区回收;互联网回收;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回收;直接从生产企业回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回收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