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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二手家用电器产品品质鉴定规范 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由 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旧货业协会青岛海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2158-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4-06-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03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二手家用电器产品中二手电冰箱、二手房间空调器品质鉴定的鉴定作业条件、鉴定流程和要求、品质分级、标识以及品质保证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二手电冰箱、二手房间空调器在流通环节的品质鉴定。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拟从鉴定作业要求、鉴定流程要求、品质分级与标识、品质保证等方面对二手家用电器产品进行要求,开展品质鉴定、确保进入流通各环节的冰箱和房间空调器的品质保证。 (1)鉴定作业条件 对二手电冰箱、二手房间空调器品质鉴定应满足的环境、工具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2)鉴定流程和鉴定要求 鉴定流程将依据SB/T 10398.2结合行业现状提出,依次是 a)判断是否超过安全使用年限 b)产品信息确认 c)外观鉴定要求 d)使用功能鉴定要求 e)能效指标鉴定要求 鉴定要求中规定了每个流程中的具体要求,其中安全使用年限和使用功能鉴定要求为一项否决制,如有一项符合,则被鉴定产品不能进行再使用。 将三种产品二手电冰箱、二手房间空调器的品质鉴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包括使用年限、外观、使用功能和能效指标四大部分,将缺陷等级划分为关键缺陷、主要缺陷、次要缺陷和可接受缺陷。针对各项要求判定缺陷等级,综合各项判定标准和缺陷等级,最终鉴定品质分级A、B、C、D。 (3)品质分级与标识 二手家用电器产品品质鉴定登记采用分级方法,共分为A(优质)、B(较好)、C(一般)、D(不合格)共4个等级。具体采用分级方法见附录A。根据不同的分级,对应不同的标识,在旧产品出售时应在明显位置粘贴。 (4)品质保证 经过鉴定为D级的二手产品,不得作为二手家用电器产品销售。 二手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商对二手家用电器产品进行维护、简单维修、二次包装后,应承担售后服务责任,即其约定期限内的质量、安全、环境和健康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