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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用清洁机器人》由 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SC2(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海博(苏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104-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8
申报日期
2024-05-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08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080 地板处理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商用清洁机器人是商用清洁设备中的一种,其主要功能是替代人工执行写字楼、商场、酒店、餐厅等公共商业场所的清洁工作。

相比于传统商用清洁设备的优势在于,第一,能够自主导航、障碍物识别和规避,可自动完成清洁任务,无需人工干预;第二,可快速高效地完成大面积的清洁工作,减少了清洁所需的时间和人力消耗;第三,能够高效地清洁地板、地毯、玻璃等软硬地质表面,确保每次清洁的质量和一致性;第四,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安全;第五,具备数据收集和分析功能,可以记录清洁过程中的数据,用于监控和评估清洁工作的效果、提高工作流程和资源分配的效率。

针对这一类新型产品,如何通过制定产品标准以量化的评价产品使用性能,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本标准的制定,将促进市场管理的规范及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的优胜劣汰,并为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制定统一的标准要求,促进行业及产品健康、高效发展。

本标准也将填补国内外该领域的标准空白,使相关产品具有统一规范化的管理以及评价方法,使产品性能指标量化,让消费者在选购该类产品时,能够理性合理的进行消费。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清洁机器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商用清洁机器人。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噪声、回充能力、续航能力、垃圾清洁能力、沿边能力、清洁效率、场景覆盖率、行走能力、越障能力、脱困能力、避障能力、爬坡能力及坡面稳定性、防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