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江童(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物资节能中心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内容、情景确定及排放源识别、减排量计算、监测及数据质量管理、减排量评估报告编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即通过采取新能源供能的内河货船替代传统化石燃料货船从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减排量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共引用2项国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定义了温室气体减排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碳排放因子(carbon emission factor)、基准线情形(baseline scenario)、项目情景(project scenario)等8个术语和定义。 4. 减排量评估基本原则 明确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应符合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透明性、保守性等原则。 5. 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内容 (1)根据内河货运发展及新能源转型的趋势,将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的新能源类型限定为三类:蓄电池供能、甲醇内燃机驱动、氢燃料电池供能;传统能源内河货船选定为传统化石燃料(柴油)船舶。 (2)明确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的内容包括:确定核算边界,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温室气体种类,确定核算框架;项目边界及排放源识别;项目及基准线情景确定;减排量计算;监测及数据质量管理;减排量评估报告编制。 (3)确定项目边界及排放源识别。定义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的边界为新能源内河货船或传统化石燃料内河货船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基准线排放源应包括边界内传统化石燃料内河货船运行过程中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项目排放源应包括边界内新能源内河货船运行过程中电能消耗或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 (4)确定温室气体种类。根据内河货船实际排放和有关法规情况,明确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涉及的温室气体种类仅为二氧化碳。 (5)制定项目及基准线情景。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基准线船舶与项目船舶在停靠期间均需使用岸电,在完成相同货运服务的情景下,可以假设两者岸电消耗一致,因此减排量计算不计算岸电消耗量对应的排放。 结合现有内河货船新能源转型的升级路径,将新能源替代项目分为2种情况: ①改建项目:改造船队现有船舶,将基准线船舶动力装置由柴油机驱动改为新能源驱动(蓄电池供能、甲醇内燃机驱动、氢燃料电池供能)。 ②新建项目:新建采用新能源的船舶(蓄电池供能、甲醇内燃机驱动、氢燃料电池供能)并运行。 为保证项目情景和基准线情景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具有可比性,提出项目船舶和基准线船舶是在完成相同货运服务的情景下进行比较,即为船舶动力系统和船用设备系统提供相同数量能源(做功)的前提下,比较项目船舶和基准线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6)二氧化碳减排量计算。分别计算基准线情景温室气体排放量、项目情景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比较。 基准线情景温室气体排放来自于基准线船舶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基准线船舶燃油消耗产生CO2排放,按照项目船舶等效转化额计算,即将项目船舶运行期间的电力消耗量、或甲醇燃料消耗量、或氢燃料消耗量,等效转化为基准线船舶使用柴油机产生相同能量所需消耗的燃料,结合柴油机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进而计算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项目情景温室气体排放来自于项目船舶消耗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可以观测读取蓄电池电动货船的电力消耗数据、甲醇动力货船的甲醇燃料消耗数据、氢燃料电池动力货船的氢燃料消耗数据,结合这3种类型新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即可计算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7)监测及数据质量管理。 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需要获取相关数据,对数据监测程序、测量仪器及精度、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技术要求。 (8)减排量评估报告编制。 内河货船新能源替代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报告的编制符合GB/T 33760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