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由 TC391(全国网络文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无忧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娱加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津虹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米络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 、思享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爱都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都华星璀璨娱乐有限公司 、山东奔跑吧贝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00 娱乐、旅游 |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 主要技术内容包含:术语和定义、资质要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网络表演者身份管理、强化培训、正向内容引导、正向内容题材、负面内容管控、未成年人打赏管理、诱导打赏行为管理、虚假信息诈骗管理、各类虚假打赏管理、不明来源资金管理、直播涉赌行为管理、伪造直播数据管理、广告制作要求、广告发布要求、运营信息留存与安全、违规信息上报、强化诚信管理、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