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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由 TC456(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体育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67-T-45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9-29
申报日期
2024-04-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0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22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归口单位
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经济社会发展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更好的基础条件,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完善又可以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全民健身工程国家战略的不断推进,制定统一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水平的评价标准有助于提升群众对体育的获得感、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进一步激发大众健身热情,有效提升体育健康优质服务供给。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需求与日俱增,这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多样性,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改善不仅有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每个公民无论地域和社会经济背景如何,都能享受到公平且高质量的健身服务,而且还将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身需求,降低高品质健身资源的门槛。

这一举措不仅能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体育活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更能从整体上提升国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的福祉水平,为社会的长远利益奠定坚实基础。

为更好的理清群众健身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实现资源和需求的精准对接,以人民群众的基本健身诉求为导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编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规范》标准,不仅能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指引,使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得到更好地保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以需求端带动供给端结构性转变,助力我国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目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周期、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 第4章节 评价目的。本章节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第5章节 评价原则。本章节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评价原则,包括真实性、动态性、公平性、可操作性。 第6章节 评价对象。本章节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评价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7章节 评价周期。本章节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评价周期。 第8章节 评价指标。本章节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第9章节 评价程序。本章节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评价程序。 附录A 明确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评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