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由 609(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北京工业大学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01 建筑材料综合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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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水泥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性原材料,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我国水泥产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2021年我国水泥产量23.8亿吨,占全球水泥产量的57%。水泥生产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问题,2020年我国水泥行业碳排放量约13.7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3.5%,在所有行业中位居第三,仅次于电力和钢铁行业。通过准确计算产品碳足迹,进一步提升我国水泥行业影响力,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提交联合国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于2023年11月22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将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
产品碳足迹评价是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的方法对于一个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的汇总,以二氧化碳当量这种形式来表述。
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评估其对温室气体环境因素的影响,为环境报告提供有效信息。
对于企业而言,是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可根据确定的产品碳足迹来减少企业碳排放行为,并由此采取可行的措施来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提高声誉并强化品牌,改善内部运营,节能减排,获得竞争优势。
此外,产品碳足迹评价也是引导消费者环保行为的有效标识,引导消费决策。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不断加快,产品碳足迹评价规范势必为成为引领绿色消费的利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水泥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性原材料,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
我国水泥产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2021年我国水泥产量23.8亿吨,占全球水泥产量的57%。
水泥生产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问题,2020年我国水泥行业碳排放量约13.7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3.5%,在所有行业中位居第三,仅次于电力和钢铁行业。
在双碳背景下,水泥生产企业正在面临国内外来自政府端和市场端的组织与产品等多层面的降碳压力,如在组织碳层面,水泥行业作为高碳排行业即将被纳入到全国碳交易市场参与碳交易;产品碳层面,在今年十月份即将实行的欧盟碳关税调节机制(CBAM)中纳入了水泥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水泥产品需要核算产品碳排放,并基于碳排放情况交纳碳边境税。
因此,水泥行业企业识别水泥产品碳足迹的分布情况,对于促进水泥产品及行业的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此外,水泥作为下游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等众多建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以及主要碳排放源之一,定量评价水泥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尤为重要,可以规范产品碳足迹评价统一的基本规则和要求,为支撑水泥产品的生态设计、下游产品的绿色选材以及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工厂等相关认证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产品碳足迹评价统一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包括产品碳足迹评价的系统边界、功能单位、数据收集方法、质量要求以及碳足迹计算。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水泥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本标准明确了水泥产品的碳足迹评价方法,规定了计算水泥产品碳足迹的过程,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以及产品碳足迹的计算。其中在评价范围内规定功能单位见下,提出了以原材料获取、能源获取、利废原料获取、运输以及水泥生产过程组成的系统边界。 明确提出了产品碳足迹中数据采集、数据计算以及分配过程等计算过程。 明确提出了水泥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的要求。规定依据本标准编制碳足迹应包括的一些内容。其中: 第一章为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水泥产品的碳足迹评价。 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标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与本标准。 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列出了本标准涉及到的一些重要术语,包括产品碳足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当量、功能单位、系统边界、初级活动水平数据、次级数据、全球增温潜势,主要引用GB/T 24024、GB/T 24040和GB/T 24044等标准。 第四章是产品碳足迹评价,规定了计算水泥产品碳足迹的过程,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以及产品碳足迹的计算。其中在评价范围内规定功能单位为生产1吨水泥产品,规定系统边界应包括原材料获取、能源获取、利废原料获取、运输以及产品生产过程,宜包括产品使用阶段和生命末期。在产品碳足迹计算中规定了计算过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计算以及分配过程。 第五章为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的要求。规定依据本标准编制碳足迹应包括的一些内容。 附录A为初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信息的规范性附录,包括对初级活动水平书记采集质量的要求以及采集表。 附录B为次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信息的规范性附录,包括对次级活动水平书记采集质量的要求以及采集表。 附录C是对数据质量评价体系的资料性附录,可采用该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 附录D罗列了二氧化碳、甲烷以及氧化亚氮三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