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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空间环境 航天材料及元件激光辐照地面试验方法》由 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25SC1(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环境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院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125-T-49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3-3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025.01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025 航空航天制造用材料
49.025.01 航空航天制造用材料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环境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科学院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激光系统已经在航天工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包括激光测距、激光遥感、激光通信、激光物质探测等,尤其是空间激光通信的发展和应用,将有越来越多的激光系统应用于空间任务中。

激光系统在轨应用过程中,除了受到激光辐照的作用外,也将受到来自于真空、温度、带电粒子辐射、紫外辐射、出气污染等环境的作用,进而不但会导致其关键元件的性能退化,也会导致其抗激光损伤的能力发生退化。

因此,有必要开展太空服役环境下的航天器的激光辐照试验,为航天器激光系统的长期在轨服役和航天器的耐受激光辐照能力评估提供试验方法。

此外,激光在轨应用过程中,激光也可能直接作用在航天器的外露材料、元件或组件上,进而对航天器带来性能影响或损伤。

目前,国内尚没有关于空间激光系统的在轨服役评价方法的国家层面的统一标准规范。

各类项目或型号的用户、总体单位以及航天器在轨运行保障单位,在空间激光系统的在轨服役评价过程中,大多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开展工作,导致其理解和采取的措施也有所区别,进而导致空间激光系统随着服役的延长出现各种故障。

因此迫切需要统一标准。

国内在激光系统空间服役和空间激光辐照地面试验方面的良好理论研究基础,并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对空间激光元件和航天材料的在轨服役状态下的激光服役性能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开展了一系列地面试验评价,为型号的成功提供了支撑,为本标准的编写提供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给出了真空、温度、带电粒子辐射、紫外辐射、污染等空间服役环境下激光辐照的试验原理、试验装置、试验前准备、试验、试验后处理和数据处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空间服役环境下的航天器用材料、光学元件、光电器件的激光辐照试验。航天组件的激光辐照试验可参考使用。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3 术语和定义 4 试验原理 5 一般要求 5.1 试验室环境 5.2 试验安全 6 试验装置 6.1 真空系统 6.2 空间环境试验系统 6.3 激光辐照装置 6.4 试验控制系统 6.5 试验测量系统 7 试验前准备 7.1 样品准备 7.2 试验准备 7.3 激光性能设置与参数测量 7.4 激光损伤阈值测试 8 试验 8.1 空间环境效应试验 8.2 激光辐照试验 8.3 试验结束 9 试验后处理 10 数据处理 11 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