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价导则》由 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有利于科学技术交流,有助于提高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一)制修订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 (1)立项必要性:作为支撑智能电网和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技术,储能受到广泛关注,其中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电池储能成为大规模储能的首选储存载体之一。
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近年来在本体研发、规模化集成、安全防护、功能实现与工程验证等关键技术领域持续提升,通过了规模化应用功能验证,面向电力系统应用的技术标准体系和应用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在可控安全应用等方面的问题也在逐步改善。
然而随着电池储能应用规模逐渐增加,暴露出储能系统在质量和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安全问题突出,近年国内外发生多起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原因涉及储能核心部件本体缺陷、外部激源、运行环境及管理缺陷等;二是可靠性不足,已投运储能电站多存在容量不足、效率低下、寿命过快衰减、故障频繁等问题,严重影响电站正常运行,也给安全经济调度运行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在于储能工程建设未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要求,缺乏体系化闭环技术监督要求,无法对储能电站形成有效的安全监管评估。
因此,亟需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规范缺失的现状,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价、设备设施评价、运行维护评价、检修评价四方面入手,对储能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监造、到货抽检、安装、调试、试运行、并网验收、检修等全过程进行必要的评价监督,提升储能设备的质量与安全水平、降低储能电站事故概率,以期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支撑电网高效经济运行的综合效能。
(2)项目可行性: 1)政策要求。
北京市“4?16储能电站火灾爆炸事故”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等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加强储能的质量、安全管理。
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规范的制定是对上述政策要求的呼应。
2)产业发展和技术成熟度。
随着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大量投运,存量储能电站存在长期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新建储能电站存在“带病并网”风险,需要建立储能电站安全性评价规程,配合现场检查,评估存量和新建储能电站安全风险,并提出整改措施,为储能电站的启用和稳定运行提供安全依据。
3)具有丰富的标准编制经验。
中国电科院牵头编制了包括GB/T 42288《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在内的数十项电力储能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多年深耕电力储能相关研究方向,具备标准制定、编写的经验和能力。
4)具有关键技术支撑。
申报团队承担了多项储能安全领域相关的科研项目,在江苏、上海等地开展过多个储能电站的安全评估工作,具备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可为本标准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适用于装机规模为500kW/500kW?h及以上的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等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价。 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价、设备设施评价、运行维护评价、检修评价和综合评价等评价内容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