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物联网 物流园区 第2部分:能力评估指标》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41(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联网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15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8
申报日期
2024-04-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1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110 网络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联网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物流行业发展迅速,对于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政策方面,国家颁布了多项政策推进智慧物流园区的建设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对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现状形势、总体要求、重点发展方向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在强化现代物流发展支撑体系章节重点指出,要强化基础标准与制度支撑,推动完善货物运输、物流园区与冷链、大件、药品和医疗器械、危化品等物流标准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强调“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强调“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

在行业层面,通过引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物流园区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从而提供更准确、高效的物流服务,实现物流链上所有资源的协同共享与优化配置、物流全流程的可视与可控,有效的解决各物流园区存在的信息孤岛、资源浪费等问题,全面提升物流园区的管理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然而,目前并没有建立用来评估物流园区物联网技术应用能力的指标体系。

为了做好园区物联网应用能力评估服务,提升物流企业运营能力,推动产业体系转型升级,在《物联网 物流园区 第1部分:通用要求》基础上,充分调研物流园区业务需求,通过多个维度对其加以分析与提取,从而建立一套具有全面性、严谨性、灵活性特点的应用能力评估指标,指导和提升物流园区物联网技术应用能力,有助于企业根据指标评估自身作业效率,提高生产,提升园区运营效率,降本增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园区物联网应用能力的评估原则、能力评估以及评估结果,适用于对物流园区物联网应用能力进行评估服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