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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直接测量系统技术规范》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4-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5-3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计量院 本标准旨在建立一套可与国际接轨的船舶碳排放直测数据的获取方法,以提供客观统一的评判依据,该技术向国外推广有需求。

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海洋强国”建设,我国船舶数量以及水路运输需求增长正在快速增加。

水路运输承担了我国90%以上外贸货物的运输工作,是中国运输业中最大的碳排放源之一。

国际海事组织(IMO)已就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制定初步计划,2030年海运碳强度降低40%,2050年海运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50%(与2008年相比),面对监管要求的提升,需要披露、审核的排放报告越来越复杂。

2022年11月22日,中国海事局颁布了《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办法要求直属海事局每年需核定船舶达到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并评定年度营运碳强度等级,对碳排放的计量提出了要求。

现有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基于核算法,由于燃油在燃烧过程中工况、燃烧充分度等因素的影响,数据与实际排放量有一定差距,且针对船舶燃烧效率、排放情况、节能情况等缺乏有效的评测方法和设备,无法为船舶的节能降碳提供时间、空间层面的直接排放数据,无法支持绿色船舶技术体系落地。

现有的一些船舶排放监测设备主要以是污染物浓度监测为主,温室气体监测较少,缺乏有效的排放总量监测设备。

鉴于我国船舶碳减排工作的需求,开展船舶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直接测量是实现船舶碳排放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船舶的行业特点和使用环境,对我国船舶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直接测量系统和技术方法建立标准,对支撑我国船舶碳排放监管至关重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旨在建立一套可与国际接轨的船舶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直接测量数据的获取方法,以提供客观统一的评判依据,确保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和适用性。适用于船舶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直接测量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直接测量系统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安装、调试检测、运行管理、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