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建筑拆除固废资源化处置企业》由 TC458(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30 混凝土和混凝土制品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在我国建筑工程所造成的建筑废弃物中,其中一半以上为废弃混凝土;美国每年大约产生6000万吨废弃混凝土;欧洲每年有16200万吨废弃混凝土产生;日本每年约有1600万吨废弃混凝土;在德国,每年拆除的废弃混凝土约为0.3吨/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前苏联、德国、日本等国对废弃混凝土进行了开发研究和再生利用,已召开过三次有关废混凝土再利用的专题国际会议,提出混凝土必须绿色化。
因此,将废弃混凝土进行回收利用对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生态建筑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建筑废弃物以建设活动和装修为主,其中废弃混凝土占建筑废弃物总量的40%。
但我国目前对废弃混凝土的治理还不够完善。
我国的建筑废弃混凝土综合利用效率约为30%,与欧洲,美国,日本和韩国的差距较大。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废弃混凝土的再生利用技术及环保砖、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等进行了研究。
废弃混凝土的回收利用在减少二氧化碳方面有很大的应用前景。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种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
将建筑工地上的废物粉碎、运输,与可再生材料、回填地基相结合,达到最佳的资源利用效率。
国内其他学者将废弃混凝土的回收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视为采用可再生集料后的二氧化碳排放,并指出垃圾处理的比率愈高,减少的碳排放效果愈好。
但目前已有的研究多集中在定性和情景上。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一套较为完整的评估方法及定量的建筑工程废弃混凝土综合利用所产生的减排潜力及减排潜力,因而难以进行具体的效益评估。
因此本标准将通过研究制定建筑工程废弃混凝土资源化核算模型,为废弃混凝土再生产品应用等提供碳排放量化依据。
综上所述,进一步对建筑工程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全过程碳排放进行科学核算,是十分必要且有意义的。
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将全面调研国内外建筑废弃物处置碳排放核算相关技术内容,结合我国“双碳”政策规定、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和碳排放相关标准,最终编制出一套科学可行的废弃混凝土资源化碳排放核算标准,本标准主要共8章,包括: 1.范围。本部分主要说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2.引用文件。本部分主要说明本标准编制所参考的文件。 3.术语和定义。本部分主要对废弃混凝土及碳核算相关的通用性术语进行定义。 4.概述。本部分主要对废弃混凝土资源化阶段碳核算的基本内容进行要求。 5.核算特性。本部分的核算参数为活动数据和碳排放因子 6.核算条件。本部分主要对核算采用的方法提出相关要求。 7.核算方法。本部分主要说明处置阶段碳排放的核算公式。 8.核算结果表达。本部分主要对废弃混凝土碳排放因子的计量结果表达进行相关要求。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1.建筑工程废弃混凝土资源化过程中各阶段碳排放核算边界的确定。 2.运输、处置工艺、尾端消纳等过程的标准物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 3.建筑工程废弃混凝土资源化阶段碳排放核算的不确定度分析以及计量溯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