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03-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4-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修订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要求总则》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2022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

该标准的修订有助于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符合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新要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和产业发展情况。

本文件自2008年修订以来,在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安全技术服务、企业自我安全管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科学技术飞速进步,工业企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工业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材料不断更新以及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本文件在上述应用过程中已存在明显不足,急需修订。

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就是减少事故的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贯彻实施本文件,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三个方面提升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避免或减少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环境污染以及避免或不同程度的减小经济损失。

本文件的实施将会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企业生产过程安全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安全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督。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过程安全的基本要求、控制生产过程安全影响因素的一般要求、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