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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听力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广东金海纳实业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28-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4-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20 头部防护设备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听力防护装备是防御不可逆转的健康损害的护听器产品,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噪声危害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使用和维护听力防护装备,是确保装备有效发挥防护作用的必要条件。

原标准GB/T 23466-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在实施过程中对指导噪声环境从业人员选用护听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推荐性标准无法满足要求,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需求已经凸显,应建立强制性标准进行规范。

本标准的修订和实施提供了对听力保护措施使用的强制性要求,与现有的作业人员职业噪声接触限值标准一并可以系统性的形成对于高噪声暴露人员的强制性保护要求。

作业人员职业噪声接触限值标准规定了高噪声作业人员的接触噪声限值要求,但对于存在超限值的人员如何得到的科学合理的保护仍然缺少可实施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本标准对于护听器的选择进行了规定,对选择的关键要求定为强制性要求将有助于保障企业对于劳动者听力健康的保护落在实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听器的选择原则、方法、使用培训要求以及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作业场所护听器类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其他行业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中明确指定类型的护听器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如有其它特殊类型护听器,可参考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术语和定义、护听器的类别(按形式分和按功能分)、护听器的选择、护听器的使用和培训、护听器的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