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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与方法 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由 TC143(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3783-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4-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27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3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归口单位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通风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空气源热泵、风机盘管机组、变风量末端、散热器等设备的碳排放核算,也适用于第三方机构核算和评价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碳足迹。其他类似消耗能源的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碳足迹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单位、核算边界、数据收集和质量要求、核算方法、核算报告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