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第2部分: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吉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M中国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99 其他防护设备 |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的分类、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焊接防护具上的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可预防焊接、打磨等工艺过程中紫外、可见或红外辐射对眼面部的伤害。本标准不适用于激光焊接作业。 主要技术包括:材料、结构、规格、球镜度、散光度、棱镜度、棱镜度互差、矫正镜片的球镜度和柱镜度、灯光信号的识别、透射比和遮光号、可见光透射比随时间的变化、均匀性和角度依赖性、转换时间、保持时间、狭角散射、标识及相应试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