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足部防护 足趾保护包头》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6(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足部防护装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安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百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西迪士质量检测技术服务(东莞)有限公司 、代尔塔(中国)安全防护有限公司 、高密市玉鸟鞋材有限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50 防护鞋 |
范围:标准规定了足部防护足趾保护包头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及标识,适用于作为足部防护装备中鞋部件的金属足趾保护包头及非金属足趾保护包头。 主要技术内容:足趾保护包头作为足部防护装备中的重要鞋部件,标准规定了的足趾保护包头的外观质量要求、内部长度要求、卷边宽度要求、抗冲击性要求、耐压力性要求以及保护包头的特性,并对主要技术要求的测试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