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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安全色光通用规则》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2799-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24-10-0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储、医院、学校及公共场所等使用的安全色光。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色光的适用范围、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和安全色光的使用方法。 与原标准比较,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的内容,修改了交通运输行业为厂内交通; 更改了部分引用文件,增加了“安全色”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增加了“色品”的定义; 在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和安全色光的使用方法方面与国际接轨,拟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标准《Colours of Light Signals》(CIE 004/E)、美国国家标准《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Safety Colors》(ANSI Z535.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