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安全色光通用规则》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储、医院、学校及公共场所等使用的安全色光。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色光的适用范围、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和安全色光的使用方法。 与原标准比较,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的内容,修改了交通运输行业为厂内交通; 更改了部分引用文件,增加了“安全色”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增加了“色品”的定义; 在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和安全色光的使用方法方面与国际接轨,拟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标准《Colours of Light Signals》(CIE 004/E)、美国国家标准《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Safety Colors》(ANSI Z535.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