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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安全色光通用规则》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799-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4-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修订国家标准《安全色光通用规则》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2022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

该文件的修订有助于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符合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新要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和产业发展情况。

红、黄、蓝、绿,掌握这些颜色的安全信息关键时刻能救命。

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汽车车祸当中有百分之60都发生在夜晚,由此可见车灯对汽车行车安全到底有多大的影响,晚上19时到早上的六时期间发生死亡事故占总数一半以上。

由于安全色(光)的基本性和重要性,国际、我国及相关行业领域均制定了有关通则、法律、法规、标准,其中《颜色术语》给出了基本的有关颜色、色光、色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安全色》给出了颜色表征、技术要求和安全色的使用导则;《颜色的表示方法》给出了色品等相关要求;《灯光信号颜色》给出了红色、黄色、白色、绿色、蓝色灯光的信号颜色;《安全色光通用规则》给出了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等。

以上这些标准,有的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有的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对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监管部门及企业缺乏明确的标准指导,在现场监管、事故处理、安全色光设计和设置方面均缺少可依据的标准条款,无法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色(光)是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义。

安全色(光)是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基本的安全要素,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也是员工应掌握的最基础的安全知识。

正确使用安全色(光),可以使人员能够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作出尽快的反应;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发生。

修订该文件的目的在于规范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及公共场所等使用的安全色光,属于通用安全标准的范畴,对于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多年来,该文件在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及建筑等场所的色光视觉系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是保障各类人员安全的基本的、通用的要求,该文件的存在及修订很有必要。

修订该文件,一是可完善我国标准体系中安全色光相关标准要求,二是可为监管部门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依据,三是可切实为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储、医院、学校及公共场所等使用的安全色光。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色光的适用范围、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和安全色光的使用方法。 与原标准比较,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的内容,修改了交通运输行业为厂内交通; 更改了部分引用文件,增加了“安全色”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增加了“色品”的定义; 在安全色光表示事项及使用场所、色品区域范围和安全色光的使用方法方面与国际接轨,拟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标准《Colours of Light Signals》(CIE 004/E)、美国国家标准《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Safety Colors》(ANSI Z535.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