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4部分:机关》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60 水质 |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的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以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关的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以及管理要求。 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应包括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并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的水量。 取水量的计算范围应包括办公楼、食堂、浴室、锅炉、空调、集体宿舍、景观绿化等与机关服务相关的用水,不包括对外服务的政务大厅等用水。 规定了南北方机关人均取水量的先进值和通用值两类用水定额指标,机关人均取水量计算公式,机关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以及机关用水信息统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