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5部分:学校》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的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以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扩建)学校的用水管理。 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应包括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并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的水量。 取水量的计算范围应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浴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对外培训、景观绿化、附属设备等与办学相关的用水,不包括附属的子弟学校、家属区、宾馆等用水。 规定了南北方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生均取水量的先进值和通用值两类用水定额指标,高等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和初等教育学校标准人数的计算公式,学校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以及学校用水信息统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