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5部分:学校》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再生水资源利用率低、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历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节水标准化工作,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实施了卓有成效的举措,《国家节水行动法案》中提出:健全节水标准体系。
加快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制修订工作。
建立健全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体系。
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用水定额是衡量节约用水水平的技术标准和重要依据,是国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基础。
用水定额标准是核定许可水量、开展节水评价、载体建设和对标达标管理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学校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载体,是社会培养未来接班人的摇篮。
根据教育部2022年9月发布的《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2.93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91亿人,专任教师1844.37万人。
校园数量多、人口稠密、校园建筑设施量大面广,水资源消耗量大,水资源利用水平低,制约了学校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在《“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也提出了学校用水总量和强度要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用水总量控制在 124亿立方米以内,以2020 年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 年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下降 6%。
学校作为服务业中重要组成部分,其节水工作受到国家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具有较强的宣传教育作用,是在“节水优先”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空间均衡”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同时,我国目前学校用水中存在大量用水不当行为,制定学校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可以指导和规范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促进行业节水技术进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助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师生节水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的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以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扩建)学校的用水管理。 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应包括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并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的水量。 取水量的计算范围应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浴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对外培训、景观绿化、附属设备等与办学相关的用水,不包括附属的子弟学校、家属区、宾馆等用水。 规定了南北方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生均取水量的先进值和通用值两类用水定额指标,高等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和初等教育学校标准人数的计算公式,学校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以及学校用水信息统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