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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规范》由 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江苏省测绘工程院福建省测绘院自然资源部第三大地测量队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354-T-46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国家空间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获取观测数据,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定时传送至数据的地面固定观测站。

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并利用基准站网产出的产品进行服务,能够大幅提高卫星导航定位服务能力,对于促进我国国土、测绘、交通、海洋、气象、地震等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防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需求,全国大多数省份已经建设或正在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全国已建成国家、省级、市级基准站网及行业应用基准站网。

自然资源部于2018年制定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规范》,适时满足社会各行各业基准站网规范服务要求。

但是,随着北斗三号系统全面建成,为满足北斗战略发展要求,相关服务内容需适应当前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应用需求,以及产品安全管理要求,以进一步推进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保障我国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健康发展,保持标准的时效性、协调性和稳定性,更好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有关法规和标准相适应,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立项的初衷是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提供一个框架性的基础标准,并为今后其他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奠定基础。为统一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基本内容及服务方式,同时避免与现行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容上过多重复,本标准主要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的基本要求及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提供条件、服务办理流程、服务质量评价等进行规定。本标准的适用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工作。 2)基本要求 本标准设立基本要求一章,对开展基准站网服务方、用户方以及产品内容作了基本规定。开展基准站网服务应取得相应资质,并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等,应建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服务管理系统、服务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服务情况,应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准确性、兼容性和现势性,须制定完善的质量方针,设立服务监督电话。用户方应接受服务单位审核并签订协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使用服务产品。 3)服务内容明确了服务内容主要分为产品服务和技术服务。补充服务分类及其要求。包括测绘基准服务、协同服务、社会化服务等分内容及其要求。 4)服务提供条件基准站网应按要求完成备案,其建设和服务应符合当前国家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补充基准站网服务安全自主可控软硬件设施条件技术要求。 5)服务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相关要求,不同的服务内容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载体开展服务,补充实时原始观测数据、实时虚拟观测数据、数据文件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服务方式的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6)服务办理流程服务办理流程为用户提供服务引导,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按规定流程办理服务。为充分发挥基准站网基准站网数据价值,简化服务办理流程,强化安全服务监管要求。 7)服务质量评价 服务质量评价是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服务产品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价,主要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调查结果定期在相关网络和媒介上公布,督促服务提供单位不断改进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