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10(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西南石油大学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00 危险品防护 |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危害程度分级方法、安全防护距离、失控井口点火处置和应急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公众安全防护距离、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应急管理等方面。 1.第一章是标准适用范围。 2.第二章是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标准引用和相衔接的相关标准,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 3.第三章是术语和定义,对硫化氢、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硫化氢释放速率、气井绝对无阻流量等进行定义。 4.第四章是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根据硫化氢释放速率对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给出了气井的硫化氢释放速率,以及未取得绝对无阻流量或硫化氢含量的气井的计算方法。 5.第五章是公众安全防护距离,根据气井公众危害程度等级确定安全防护距离,对于危害程度超过一级的气井,提出应结合定量风险评价技术,评估井喷场景对周边社会公众的影响,按照GB 36894中的风险基准确定公众安全防护距离。 6.第六章是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提出了点火的相关具体要求。 7.第七章是应急管理,提出了预案制定、政企联动、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要求。 8.附录A是井喷定量风险评价流程和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