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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10(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2797-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24-10-0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00 危险品防护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危害程度分级方法、安全防护距离、失控井口点火处置和应急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公众安全防护距离、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应急管理等方面。 1.第一章是标准适用范围。 2.第二章是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标准引用和相衔接的相关标准,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 3.第三章是术语和定义,对硫化氢、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硫化氢释放速率、气井绝对无阻流量等进行定义。 4.第四章是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根据硫化氢释放速率对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给出了气井的硫化氢释放速率,以及未取得绝对无阻流量或硫化氢含量的气井的计算方法。 5.第五章是公众安全防护距离,根据气井公众危害程度等级确定安全防护距离,对于危害程度超过一级的气井,提出应结合定量风险评价技术,评估井喷场景对周边社会公众的影响,按照GB 36894中的风险基准确定公众安全防护距离。 6.第六章是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提出了点火的相关具体要求。 7.第七章是应急管理,提出了预案制定、政企联动、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要求。 8.附录A是井喷定量风险评价流程和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