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10(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797-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0-09
申报日期
2024-04-17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00 危险品防护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天然气作为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供应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0年其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约为8.4%,按照我国《“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国天然气年产量将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

四川盆地天然气资源极为丰富,已探明天然气储量约9200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探明储量的1/9,但硫化氢含量较高,已发现的27个含油气层系中有13个高含硫化氢,我国硫化氢含量超过30克/立方米的高含硫气藏中有90%集中在四川盆地。

高含硫气藏地质成因及流体相态变化规律复杂,硫化氢具有强腐蚀性和剧毒性,导致含硫化氢气藏开发技术难度大,安全条件要求苛刻,出现异常工况容易引发严重事故。

2003年12月23日,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工人违反了“每起出3柱钻杆必须灌满钻井液”的规定,每起出6柱钻杆才灌注一次钻井液,导致井下液柱压力下降,进而产生了溢流并引发开县特大井喷事故,事故导致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6.5万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6千余万元。

在保障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周边公众安全的前提下,开发含硫化氢天然气井,是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为了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工作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81号)有关要求,聚焦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风险,对公众安全防护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含硫化氢天然气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危害程度分级方法、安全防护距离、失控井口点火处置和应急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公众安全防护距离、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应急管理等方面。 1.第一章是标准适用范围。 2.第二章是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标准引用和相衔接的相关标准,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 3.第三章是术语和定义,对硫化氢、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硫化氢释放速率、气井绝对无阻流量等进行定义。 4.第四章是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分级,根据硫化氢释放速率对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给出了气井的硫化氢释放速率,以及未取得绝对无阻流量或硫化氢含量的气井的计算方法。 5.第五章是公众安全防护距离,根据气井公众危害程度等级确定安全防护距离,对于危害程度超过一级的气井,提出应结合定量风险评价技术,评估井喷场景对周边社会公众的影响,按照GB 36894中的风险基准确定公众安全防护距离。 6.第六章是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提出了点火的相关具体要求。 7.第七章是应急管理,提出了预案制定、政企联动、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要求。 8.附录A是井喷定量风险评价流程和方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