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陆上油气田雷电防护安全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10(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
雷电是油气田企业安全隐患之一,主要呈现储罐雷击着火,各种可燃气体排空管雷击着火,油田外部输电线路雷击停电,场站雷击控制系统、微电子设备损坏,油田野外作业人员雷电伤害等。
多年来雷电造成的事故反映出一个共性问题是企业日常管理只注重“接地电阻检测”,没有系统性地进行检测与评估存在的真正问题所在,油气田企业在防雷方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点和标准引用的争议,因此针对陆上油气田的防雷技术标准亟待出台。
本次规范的制定,将以国际、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标准为依据,结合陆上油气田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为陆上油气田防雷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指导。
通过规范防雷设计、施工、日常管理、检测、维护等各个环节,提高陆上油气田的防雷水平,保障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雷电对生产活动的影响。
该规范的制定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学性,以充分的研究和实践为基础,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是实用性,紧密结合陆上油气田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可行的防雷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是兼容性,与现有相关标准和规范相衔接,避免冲突和重复,提高规范的适用性。
四是前瞻性,考虑到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预留一定的空间,以适应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需求。
五是可操作性,规范的内容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实施,方便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和执行。
该规范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陆上油气田的防雷安全水平,促进防雷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为油气田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陆上油气田场站、井场、阀室、储罐、管道、装卸站、电气系统、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电子信息系统等雷电安全防护基本原则和措施。本规范适用范围涵盖油气生产及辅助设施,如油田和气田的净化处理,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油气集输站场、输油站、输气站、储气库、井场;管道及附属设施等。石油库、加油站及加气站的国家规范有雷电防护的明确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有关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陆上油气田防雷基本要求(包括防雷分类、雷电防护区、一般要求等),陆上油田防雷技术措施(包括厂房防雷、场站生产区防雷、储罐防雷、可燃液体气体装卸站防雷、管路防雷、采油气井场防雷、钻修井场防雷、电气系统防雷、电子系统浪涌保护防雷、高杆灯工业电视监控杆卫星天线防雷等),接地系统,防雷装置(包括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防雷检查检测(包括定期检测,跟踪检测,日常检查等),野外作业人员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