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陆上油气田雷电防护安全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10(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陆上油气田场站、井场、阀室、储罐、管道、装卸站、电气系统、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电子信息系统等雷电安全防护基本原则和措施。本规范适用范围涵盖油气生产及辅助设施,如油田和气田的净化处理,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油气集输站场、输油站、输气站、储气库、井场;管道及附属设施等。石油库、加油站及加气站的国家规范有雷电防护的明确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有关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陆上油气田防雷基本要求(包括防雷分类、雷电防护区、一般要求等),陆上油田防雷技术措施(包括厂房防雷、场站生产区防雷、储罐防雷、可燃液体气体装卸站防雷、管路防雷、采油气井场防雷、钻修井场防雷、电气系统防雷、电子系统浪涌保护防雷、高杆灯工业电视监控杆卫星天线防雷等),接地系统,防雷装置(包括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防雷检查检测(包括定期检测,跟踪检测,日常检查等),野外作业人员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