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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声学所清华大学广东金海纳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浙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正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行动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26-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4-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20 头部防护设备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听力防护装备,又称护听器,是用于避免或减轻噪声对人体听觉器官造成伤害的个体防护用品。

噪声危害广泛存在于各行业及人民的生活中。

世界卫生组织 2021 年发布首份《世界听力报告》中指出,全世界有 5 分之 1 人患有听力损失,过量接触噪声是主要原因之一。

全球有超过 10 亿年轻人由于在生活中过量接触高强度声音,存在听力损失的风险。

在工作场所中,噪声是排名第二的最常见的危害因素。

噪声性听力损失(噪声聋)自 1957 年起就是我国法定职业病之一。

近年来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以每年约 20%的速度增长,是单一因素引起的排名第二的职业病,仅次于尘肺病。

噪声性听力损失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GB 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系列强制性标准的发布实施,各类耳 目的、意义 塞耳罩护听器产品的配发和使用率越来越高。

我国国内护听器生产企业的产能和技术也取得长足发展,逐渐改变了多年来护听器产品市场中进口产品占据大部份额的局面。

而我国目前的护听器推荐性标准 GB/T 31422《个体防护装备 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有效落地,且其相关技术内容也已落后于国外同类标准,严重制约了各项听力保护相关法规的落实和实施,不利于护听器行业的发展。

因此,不管从职业防护需求、国家政策落实,还是市场的规范发展考虑,社会相关方面均对强制性护听器产品标准及配套测试方法标准的推出抱有强烈期望。

对 GB/T 31422《个体防护装备 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进行推荐性标准改强制性标准修订,有利于指导护听器产品的生产和管理、促进市场规范,为相关法规政策的实施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耳罩的技术要求、标识及制造商应提供信息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具有被动听力防护功能的单独使用的耳罩。不适用于装配载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上使用的耳罩。 主要技术内容:材料、结构、适应性、罩杯旋转性、夹紧力、罩杯垫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压强、抗跌落性能、低温抗跌落性能、抗疲劳性能、夹紧力变化、抗泄漏性、阻燃性、插入损失、声衰减、标识、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 本次修订,除了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调整了标准范围和技术要求,删除了分类和号型、测试方法分类和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