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听力防护装备 第2部分:耳罩》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 、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声学所 、清华大学 、广东金海纳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正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行动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20 头部防护设备 |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耳罩的技术要求、标识及制造商应提供信息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具有被动听力防护功能的单独使用的耳罩。不适用于装配载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上使用的耳罩。 主要技术内容:材料、结构、适应性、罩杯旋转性、夹紧力、罩杯垫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压强、抗跌落性能、低温抗跌落性能、抗疲劳性能、夹紧力变化、抗泄漏性、阻燃性、插入损失、声衰减、标识、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 本次修订,除了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调整了标准范围和技术要求,删除了分类和号型、测试方法分类和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