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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听力防护装备 第1部分:耳塞》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防静电装备有限公司广东金海纳实业有限公司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33-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0-09
申报日期
2024-04-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20 头部防护设备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噪声危害行业分布最广受众最多,噪声危害严重性也日益突出,噪声性听力损失也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WHO 指出,全球约有 4.66亿人口患有残疾性听力损失,职业性噪声暴露是工作场所中排名第二常见的危害因素。

我国噪声聋发病数每年以约 20%的增长率递增,已是排名第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近年来,随着《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等政策的制定实施,GB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系列强制性标准的发布实施,以及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各类耳塞耳罩护听器产品的配发和使用率越来越高。

我国国内护听器生产 目的、意义 企业的产能和技术也取得长足发展,逐渐改变了多年来护听器产品市场中进口产品占据大部份额的局面。

而我国目前的护听器推荐性标准GB/T31422-2015《个体防护装备护听器的通用技术条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达到预期实施效果,且其相关技术内容也已落后于国外同类标准,严重制约了各项听力保护相关法规的落实和实施,不利于护听器行业的发展。

因此,不管从国家政策落实、职业防护需求、还是市场的规范发展考虑,社会相关方面均对护听器标准修订抱有强烈期望。

护听器标准修订有利于指导护听器产品的生产和管理、促进市场规范,为相关职业健康法规政策的实施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耳塞的技术要求、测试要求、测试方法、标识及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本文件适用于具有被动听力防护功能的各类型耳塞。 主要技术内容:材料、结构、标称直径和适应性、抗跌落性能、低温抗跌落性能、清洁、阻燃性、声衰减、标识、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