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头部防护 防静电工作帽》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头部防护装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深圳市兴业卓辉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常州科旭纺织有限公司 、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20 头部防护设备 |
范围:规定了防静电工作帽的尺寸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识等内容。适用于在可能引发电击、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配戴的以防静电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工作帽。不适用于除防静电织物之外的其它材料为主制成的防静电工作帽。 主要技术内容: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与包装和储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