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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521(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鹰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4-12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6-2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7-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20 道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国内相关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推荐标准《汽车全景环视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报批稿)与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报批稿),其中国家推荐标准《汽车全景环视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报批稿)主要针对乘用车,且环视范围不包括车辆后部,无法满足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形势。

目的意义

根据权威统计,在路口事故中,约70%营运车辆为盲区碾压行人及非机动车;在公路货运事故致因第二为装备盲区问题,占比35%。

营运车辆盲区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至因,严重危险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景环视影像系统能够实时提供车身周围的图像,彻底消除视野盲区,是目前最有效、最直接的盲区监测系统。

当前乘用车上的全景环视系统的安装较为普遍,是渗透率最高的主动安全系统。

但由于缺少技术标准,应用于营运车辆的全景环视系统质量参差不齐。

通过制定本标准,对系统的关键技术参数进行规范,从源头上把好产品的质量关,确保全景环视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规定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和试验方法等。适用于安装在N类、M类及汽车列车等营运车辆上的全景环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