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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中药材种子(种苗) 党参》由 TC479(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甘肃中医药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18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2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20 制药学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党参药材是我国20种大宗中草药之一,也是我国出口的主要中草药品种之一。

常用于治疗心虚眩晕心悸,脾虚便溏少食,肺虚喘咳烦渴等症,以党参为原料的中成药有305种。

党参种苗的生产为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方式,无规范的采留种技术致使种子、种苗质量参差不齐。

党参栽培涉及地区广,党参全国栽培面积约62万亩,其中甘肃84.30%、山西6.64%、贵州3.61%、重庆2.69%、湖北1.79%、四川0.47%、宁夏0.44%、内蒙古0.01%。

另外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显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也有种植。

但是目前党参种子种苗无统一的国家标准,仅有地方标准且不一致,造成了无法对党参种子、种苗进行有效的管理,严重损害了药农的利用,也导致了栽培党参药材产量和品质的不均一,直接影响了人们用药的有效和安全。

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建立制定国家级的党参种子、种苗标准,可以为不同质量的党参种子和种苗提供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规范党参种子、种苗销售市场,保证药农的合法利益和栽培党参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党参产业的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党参种子种苗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与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党参生产者、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在种子种苗生产、采收、调运、种植、贮藏以及贸易时的种子种苗质量分级和检验。 (2)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术语定义主要包括党参种子、种子批、净度、党参种苗、芦头、顶芽、根长、根粗、单根重、种苗批。质量要求包括党参种子质量要求和党参种苗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括种子检验中的扦样、外观形态检验、净度检验、水分检验、发芽率检验、重量检验;种苗检测中的外观形态检验、芽体数检验、根长检验、根粗检验、单根重检验。检验规则包括种子检验的扦样、判定规则、复检;种苗检验中的组批、抽样、判定规则、复检。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包括种子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以及种苗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