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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自动驾驶营运车辆安全运行条件》由 TC268(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质智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智加科技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26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20 道路运输
归口单位
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质智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智加科技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等 国内外高度重视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及应用,现有国际上的标准未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营过程中的具体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使用条件等进行规定,本标准的制定能够支撑我国自动驾驶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宣传我国开展自动驾驶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为自动驾驶汽车应用提供新思路,有利于科学技术交流,有助于提高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目的意义

交通运输部、国标委等《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制定 “自动驾驶营运车辆安全技术要求标准”。

交通运输部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加强自动驾驶营运相关标准研究工作。

部运输服务司将《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技术条件》列为2024年重点工作。

目前全国十余个城市已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试运营,随着2023年11月《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工信部将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公告,公安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应制定该标准,落实交通运输部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的职责要求,支撑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拟规定自动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使用条件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在城市道路、公路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上,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自动驾驶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