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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电子产品》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329-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7-25
申报日期
2024-04-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55.020
55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
55.020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电子产品发展水平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技术升级改造、工艺更新迭代、产品同步优化,电子产品已经成为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过去几十年电子产品在技术上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但在包装环节,仍然比较粗放,也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近年来电子产品过度包装乱象愈演愈烈,过度包装会导致:1、奢华的消费习气,不利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健康发展;2、不良商家将高额包装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存在一定的欺诈消费现象;3、包装浪费和环境污染,数据统计表明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当中的30%-40%是由包装废弃物产生的,这其中大部分都是过度包装。

本标准的意义在于提出了电子产品过度包装的计算方法,填补行业空白,同时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我国电子产业行业的包装规范化,促进电子产品行业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产品过度包装检测的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各类电子产品在生产及销售阶段的过度包装检测: a. 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商务和办公机器领域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b. 预定安装在室外场所的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