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法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024-Q-46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5-28
申报日期
2024-04-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5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提出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但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相应的成本较高,随着国内对涉及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日益加强,企业利用现行标准中较为模糊的条款,将固体废物“改头换面”躲避监管的苗头逐渐显露。

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呈现高发态势,其中不乏因对固体废物属性认定不清,导致以原料或产品的名义转移固体废物事件发生。

同时,国内相关协会、企业在对固体废物管理的本质和基本原则认识不清的情况下,纷纷针对固体废物或者不具有质量控制的副产物启动各类团体、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导致社会上对副产物属性认定出现混乱。

为避免因固体废物属性认定不清导致固体废物游离于管理之外,急需通过标准的修订堵上管理漏洞。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的固体废物鉴别。 技术内容:规定了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别以及监督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