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北斗定位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由 348(交通运输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的具体技术要求,对单北斗车载终端生产的定位数据,采用国产密钥机制,建立安全认证、密钥发放、数据鉴权等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单北斗数据传输安全、不可修改,提升现有的数据传输安全等级。
制定相关技术要求可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安全技术标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能提高车辆传输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效率。
拟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与监管认证平台之间的北斗系统定位数据传输安全要求,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监管认证平台之间的北斗系统定位数据交换和安全通信。